气瓶存储规定
1、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内按品种及空满分区储存,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气瓶介质标识,气瓶库应符号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中的有关规定。
2、气瓶储存库内不得有地沟、暗道,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,库内应保持通风、干燥,避免阳光直射。
3、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,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,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,气瓶搬运、进库及堆放时不得瞧击、碰撞、抛掷。
4、空瓶与满瓶两者应分开放置,并有明显标志,满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,也不宜雨淋。
5、气瓶放置应整齐,并做好放倾倒措施。立放时要妥善固定,留有通道。不论空瓶还是满瓶,气瓶库内严禁横放气瓶。
6、存储暂时不进行充装但已经检查合格的气瓶时,应确保余压不会排净。氧气、氮气和氩气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.1兆帕;二氧化碳气瓶留有不少于0.05兆帕。
7、氧气瓶储存时,严禁同易燃、可燃物或油类物质同库储存。其它介质气瓶储存区,也应确保无杂物。
8、气瓶储存时应定期巡查检查,发现泄露等异常及时处理,事故隐患无法消除时,应立即疏散人员撤离现场,并报告事故启动响应预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