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响应方式
按照应急事故的性质、严重程度、可控性、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对突发事故分为Ⅰ级(扩大)、Ⅱ级(站级)、Ⅲ级(岗位级)。
二、响应程序
1、发生气体泄漏和火灾事故时,如是初期火灾,第一发现者应利用附近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,如灾情进一步扩大,应立即报警,向总指挥或安全员说明事故情况,目前应急处理情况及需要提供的帮助等。
2、总指挥或安全员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,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。如需要外援,应拨打119,请求外援。
3、报完火警后,收银员立即通过电话向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。报完警后,值班人员指挥有关人员到路口迎车到事故地点。
4、总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,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和事故抢险组所有人员到达事故现场。
5、报告程序
(1)事故发生后,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安全员,安全员向总指挥报告,并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。
(2)安全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,判断应急响应级别。若符合二级、三级响应级别,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,进行现场处置;若符合一级响应级别,应立即报告总指挥,同时请求社会应急救援(如报119等)。
(3)事故发生后,如事态继续发展扩大,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把事故地点、起始时间、人员伤亡情况、可能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上报中当地政府燃气管理部门,请求支援。